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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塔区文明办检查验收延安河湖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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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4日,宝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区文明办主任董小瑛一行,深入延安河湖公司检查验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。

检查组对照《宝塔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(试行)》标准要求,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的形式,对创建工作资料、阵地建设、党员活动室和公共办公区域进行了详细了解和实地指导,当场就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,并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
座谈会上,检查组就延安河湖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,指出公司创建工作资料齐全、内容丰富、质量较高、措施得力、特点突出,与主责主业紧密结合,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公司业务工作相互促进、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。

延安河湖公司表示,将以此次验收指导为契机,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不断提高公司综合实力。一是锚定创建目标,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工作规划,与中心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,使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。二是建立健全“党建+文明创建”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形成以党建带创建、以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,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。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,持续宣传身边先进典型事迹,强化正面引领和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积极营造文明创建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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